呼和浩特市保安服務公司是呼市公安局依據國務院批準公安部(88)公發14號《關于組建保安服務公司的報告》的指示精神,經呼市政府批準組建的全民所有制企業。
公司于1988年成立,呼市公安局對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和管理,對公司的各項業務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,規范保安服務公司的經營方向,指導保安隊伍建設。
呼和浩特市保安服務公司是為社會提供專業化、有償安全防范的特殊企業,是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,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重要輔助力量。
保安服務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,財務狀況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。保安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實體實行獨立核算、自主經營、自負盈虧。保安人員實行招聘制,經培訓合格取得《保安員證》方可持證上崗工作。
保安公司依據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經營以下業務:
一、企事業單位、機關團體、居民住宅區、公共場所的安全保衛;
二、貨幣、有價證券、金銀珠寶、文物、藝術品及其它貴重物資和爆炸、化學危險品的押運;
三、大型展覽、重要文體、商業等活動的安全保衛;
四、研制、開發、推廣應用各類安全技術防范產品,承接各類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工程,并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;
五、開展安全防范咨詢業務。